宁波市检察院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全会精神
7月31日下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是在全省、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和市委全会审议通过的意见,为我省、我市强化创新引领、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主动作为,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始终保持同频共振。
会议要求,要以更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立足全局发展检察”理念,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找准对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迭代完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严厉惩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犯罪行为,更好服务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全会部署的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按照“巩固、深化、提升”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政治为先、发展为要、业务为本、队伍为基”,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四化”建设为抓手,着力破解各类卡点瓶颈问题,探索形成一批具有宁波检察辨识度、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