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举办“检法联动护生态·公益诉讼践两山”司法实践主题活动
8月14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宁波海洋研究院共同开展“检法联动护生态·公益诉讼践两山”司法实践主题活动。宁波市发改委等部门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
活动开始,宁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澜,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晓鸣,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燕分别通报了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宁波海洋研究院何丛颖博士以《山海回响二十载:宁波海洋生态修复的“两山”答卷》为题,回顾了宁波海洋生态修复的二十年探索历程。
活动现场,宁波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洋研究院共同签订了《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修复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为“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修复示范点”揭牌。同时,宁海、象山、北仑三地法院、检察院及属地政府与宁波海洋研究院签订了三个蓝碳计量基准地建设合作及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此次司法实践主题活动,交流深化了司法共识,签约开启了协作新篇。宁波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持续强化协同协作,凝聚更大保护合力,让法治力量与科技智慧在潮起潮落间守护生命共同体,为建设美丽宁波、打造海洋强市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让“两山”理论在东海之滨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