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
9月6日下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会议部署要求,对市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部署安排,围绕市委“五对标五强化”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体贯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让实干奋进、风清气正成为宁波检察的鲜明特征。
要不断树牢正确政绩观。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中谋划和推进,坚持政治、业务、队伍、管理统筹推进,质量、效率、规范、创新协调发展,既重功在当下的“显绩”,又重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潜绩”,不断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要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用好辅导课程、《条例》解读文章、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等资源,突出“三类重点干部”,继续落实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等工作安排。
要深入推进以学促知、以知促行。持续加大查处问责力度,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铁规禁令的贯彻执行,强化正风肃纪。积极探索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路径,在推进从严管党治检的实践中持续完善制度规范体系。深入开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坚持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积极推进司法责任追究,倒逼规范公正司法。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强化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