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地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8月8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地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地市检察长会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地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检察行动,切实把握内涵要义,领会精神实质,更新观念理念,明确方法路径,深入推进宁波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议要求,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政治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和美丽宁波建设等方面的思路举措,自觉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结合推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聚焦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要突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工作导向,坚持立足全局发展检察,贯通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深化“小案不小办”法治服务品牌创建,不断增强检察供给体系与宁波发展需求的适配性。
会议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意见》为抓手,自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找准定位,聚焦新时期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制度创新。要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探索在具体办案中贯彻“三个善于”理念的工作举措,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和运用,定期开展业务数据态势分析、指标校准和预警提示,做实“重视考核不唯考核”。要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推进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纵深推进全域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好最高检党组巡视浙江省院党组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找准自身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制定切合实际的改进举措,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让实干奋进、风清气正成为宁波检察机关鲜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