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22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重大问题,擘画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定纲指向,为我们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定力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系统制定工作方案,入脑入心抓学习、分层分类抓宣传、见行见效抓落实,确保全会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贯通到底、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始终不渝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锻造忠诚担当的检察铁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宁波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