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政法委: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4号《关于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建议》由我院协同贵单位办理。现将我院的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以检察履职助力提升家庭、学校、社会保护水平,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立足检察职能,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包括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健全完善有针对性的保护处分措施、协助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矫治等,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先在海曙区检察院、鄞州区检察院开展此项工作试点。
二是持续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以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督促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同时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加强面向家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强化广大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意识。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31份,并全面跟进家庭教育指导。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司法社工培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质效。
三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2023年,两级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未成年人,在象山县院先行先试基础上,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协力做好劝返复学。下一步,将会同教育部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未成年人,做好日常监测、标注登记;针对不同原因辍学的未成年人,通过教育扶贫、心理帮扶等手段精准施策,及时解决症结,劝返复学,避免未成年人因过早脱离校园而沾染社会不良风气。此外,配合相关部门加快专门学校建设,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能够接受专门教育或专门矫治教育,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
四是以检察监督扎实融入社会保护。聚焦办案中发现的歌舞娱乐场所、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违规招用未成年人、宾馆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未规范登记、询问,商家违规为未成年人文身等涉未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以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通过积极排查经营情况、加大处罚整治力度、加强普法宣传等,以进一步加强监管,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氛围。下一步,检察机关也将持续关注各类新业态可能存在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并依法发挥检察监督职责。
五是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力度。目前我市已经实现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两级院检察长做好示范带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法治副校长履职内容。下一步,将不断扩大法治传播覆盖面及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偏远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的宣传力度,重点增加涉性犯罪、防范诈骗、涉网络犯罪等未成年人在生活中容易遇到陷阱问题的法律常识,避免未成年人因对法律的无知而误入歧途或遭受侵害。同时也在法治进校园工作中注重发现、收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置。
(联系人:胡舒雯 电话:87096244)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