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
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80号《在中小学校园设立护苗工作室的建议》提案由我院协同你局办理。现将我院的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校园安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净化校园环境,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近年来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严格依法办理校园安全案件。一是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我市两级检察院对教师侵害未成年学生,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或性侵害在校中小学生的,坚持依法从严批捕、起诉、提出量刑建议,从重惩处。2023年,与市中院、市教育局联合出台进一步落实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制度的流程,规范操作程序,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建议11人。二是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处,管束到位,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实施精准帮教,促进改过自新。对于因行为显著轻微或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逮捕、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探索分级干预制度。同时,注重以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手段督促失职父母“依法带娃”,2023年,市院与人大代表组建的“护航未保”志愿者团队签订协议,就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质效。三是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保护力度。2023年,全市对136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取证工作,并通过司法救助、心理干预,以及会同医疗、教育、民政等综合落实身体康复、复学等手段开展多元救助措施。
二、积极参与校园内外安全治理。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的优势,立足检察办案,着眼织密织细学校保护安全网。一是聚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宾馆随意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商家违规为未成年人文身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为未成年人构筑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二是协助中小学校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对办案中遇到的校园性侵害案件,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深入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教师性侵害案件专题分析、专项治理,遏制教师性侵害案件发生。深挖案件背后有关人员未按照规定开展入职查询、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倒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同时协助学校健全预防管控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三是指导、协助学校依法保护学生权益。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收集在校师生反映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需求,及时予以解答、协调解决,同时根据学校需要参与解决校内涉法纠纷事件。
三、深入落实未成年人普法职责。一是扎实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实现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两级院检察长做好示范带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任务及履职规范,并规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除法治教育外,还需协助学校开展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拓宽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今年,市检察院首批市属学校法治副校长任期已满,市检察院将重新选任一批责任心强、表达能力好,且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有热情的员额检察官担任新一批法治副校长。二是坚持常态化高质效开展法治宣传。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教育法治讲师团”等渠道,将“法治进校园”工作常态化,注重把牢关键节点,充分利用每年开学季、六一节、宪法日、毕业季等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法治教育时效性。同时注重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区分不同年龄阶段、需求层次,因人施策、并紧贴学校教育实际需求开展法治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组织模拟法庭、网络直播、录制微课等方式增加课程的多样性、趣味性。部分检察院利用场地优势,持续优化设在本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引导学生进行沉浸式法治教育。两级检察院还编写制作主题鲜明、活泼生动、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在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地举办巡展。2020年以来有13位检察官被评为宁波市教育法治讲师团巡讲活动优秀讲师,7名检察官获评宁波市中小学优秀法治副校长,占受表彰人数近四分之一。三是将教师一体纳入法治教育范围。近年来,检察机关注重对中小学教师同时开展法治教育,尤其注重围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范、教师性侵犯罪、强制报告履行等方面开展课程。如市检察院和慈溪市检察院针对本地发生的教师性侵学生案件,派员专门对新入职教师队伍上法治教育课,从真实案例出发向教师作出法律警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以线下和线上结合的形式,为全大市的中小学班主任讲授法治课,提示教师严于律己,更好地关爱学生,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履职尽责,通过案件办理、法治副校长履职等渠道,根据各地实际及学校需求,以多种方式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健全完善校园帮教观护机制、学校风险管控机制、强制报告机制等,助力提升校园未成年人预防权益损害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的工作水平。
(联系人:胡舒雯 电话:0574—89386244 )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