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9号、第56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28

宁波市委政法委: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关于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建议》以及第564号《关于设立宁波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的建议》由我院协同你委办理。现将我院的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委高度重视我市专门学校的建设,2023年,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包括我院在内的相关单位组成工作专班赴广州、赣州等地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第564号建议提出建立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下一步,我们还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协同有关单位出台宁波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的具体办法,推动宁波早日建成专门学校并投入适用。同时,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参加我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是待我市专门学习建成后,探索建立检察环节和专门学校的矫治教育衔接机制,包括兼职法治副校长的委派,探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工作机制等。

三是指导两级检察机关在履行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职责中加强对专门学校的宣传,强化公众特别是家长对专门学校的正确认识,助力学校发展建设。

 

(联系人:俞永梅    电话:89386232)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4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