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9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30   

钱荣麓代表:

您好!

您在宁波市第十届人大第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826日,市督考办确定我院为《建议》主办单位后,我院积极协同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建议》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您在《建议》中提出我市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适用率不高、宣传落实不够到位、过分依赖检察机关被动倒查发现线索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单位充分研究后,一致认为,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客观、精准,建议措施有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

一、我市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主要工作做法

(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机制举措

我市相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报告责任、细化报告程序,确保报告渠道的畅通和及时响应。20228月,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出台《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细化规定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方式、报告处置、履责保障、责任追究等实施细则,通过建立内部管理系统、纳入年度考核、完善违反规定处置等措施提升制度刚性,有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规范化运行。市卫健委制定出台《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同医院绩效考核、平安医院建设等工作结合,对报告主体、情形、时限、方式等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制度宣传和责任追究,促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走深走实。市教育局指导、督促所属学校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夯实学校党组织对强制报告落实的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从校级领导到班主任、一线教师层层负责的网格化责任体系,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制度落实,同时突出对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培训强制报告具体操作方法,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不定期督导检查强化监督监管。市公安局立足本职,成立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警情统一纳入重点警情,快处快办;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要求办案部门落实一站式取证要求;落实五必须一案双查机制,做实旅馆酒店依法依规报告工作。

(二)确保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

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在办案中实行每案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力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予以监督。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在收治遭受人身侵害未成年人过程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市检察院向市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市卫健委对卫生健康领域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成立整改工作组,查摆问题予以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41-9月,全市通过倒查制度共计发现强制报告案件数23件,对相关单位、人员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以及主管部门怠于履职、疏于监管等情况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三)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为促进强制报告责任主体更好履行报告义务,相关单位通过在学校、医院、社区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结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举办强制报告制度专题讲座、播放法治宣传片等方式,提升相关人员强制报告责任意识。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单位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与法同行 守望幸福童年”等普法宣讲活动,围绕强制报告制度等儿童保护相关法律和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市公安局在全市宣传推广旅馆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和一案双查制度,并在旅馆酒店张贴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市卫健委强化对医疗机构急诊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制度宣教,切实增强一线医务人员对强制报告情形的辨识和处置能力。市检察院制作强制报告主题的法治课程和宣传片,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和预防性侵害等内容的常态化法治教育。

二、充分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的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强制报告工作合力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需要司法、教育、卫健、社会福利等众多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相关单位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强化日常沟通协作合力督促医院、学校、宾馆等相关单位和场所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市卫健委将落实未成年人侵害事件首诊负责制、报告责任制形成医疗系统工作合力市教育局将建立新入职教师师德教育第一课机制,将防范校园性侵害、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并利用暑期师训时机,开设法纪法规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师对相关工作的责任感,提升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相关线索能力,同时完善学生保护救助机制,加大医教协作力度,开展学生受侵害心理筛查、干预、康复行动,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对强制报告等儿童保护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我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利用好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保护平台,协同民政、卫健、妇联等单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次性询问取证、身体检查、医疗救助、心理疏导专业化干预措施,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发挥检察机关内部控告申诉部门作用,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交的强制报告线索及时登记处理,并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20247月,浙江省检察院上线浙里花开·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系统,其中嵌入强制报告线索模块,对浙里办APP举报、线下线索以及医疗领域线索移送进行统一管理,市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好该平台,不断提升强制报告线索发现和处遇能力,更好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该系统运行后已接到1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举报。

(二)严格执行每案制度

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通过倒查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倒查台账,确保每案必查。倒查时查清每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是否存在应报不报问题。二是定期通报倒查情况。对倒查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及时汇总梳理,定期向强制报告责任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未保办通报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从检察机关倒查发现向各责任单位主动发现转变。三是及时监督追责。倒查中发现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未依法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该行政机关或所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该行政机关或单位将处理结果通报给检察机关。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开展强制报告政策法治宣传

我市相关单位将持续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强制报告义务内化为行动自觉。市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法治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形式,针对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性侵害等未成年人保护内容更高频、更广泛地开展专题法治课程和讲座,将基层一线未保工作者,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医务人员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者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促进相关部门及人员充分掌握、正确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市公安局将通过组织旅馆业主集中开展培训、微信群开展线上培训、发放工作提示牌等形式,对相关责任人着重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制度宣传,保证旅馆从业人员熟知“五必须”内容,熟练操作流程市教育局将制发中小学家校共育、家访工作等指导意见,把预防性侵害、强制报告等内容列入家访内容清单,支持在家庭教育课程中开设相关课程,提高家长对于预防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的思想认识和教育能力;将每年6月定为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把强制报告制度列入重点宣教计划,联动相关政法单位开展法治进校园、警示教育等法治宣传活动。市民政局将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进村(居)”活动,通过摆摊宣传、入户走访、政策宣讲等方式宣传强制报告等儿童保护政策,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教力度。市妇联将结合“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以模拟法庭、困境儿童资助、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强制报告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同时在12338热线接听接处时增加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制度宣传覆盖面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推动强制报告从特殊职业人群报告向全民自觉报告的良性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俞永梅     电话:89386232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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