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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余某某民事申诉案
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以视频连线形式组织两级院专题学习余某某民事申诉案。会上,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该案办理情况,各基层院检察长及市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发言。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受何小华检察长委托,就学习贯彻案件中蕴含的司法理念和为民情怀提出三点要求。
一、更新办案观念理念,涵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为民情怀。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的观念理念,无论案件大小,都不小看小办,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成为处理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的共同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强化履职责任担当,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要求。立足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回应时代需求,服务中心大局,争取民众认同,促进社会治理,做到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本领。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办案中把握案件实质,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加强群众工作能力,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