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24   

潘卫锋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经济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第15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院高度重视您的提案,接到通知后,我院即对您提交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案中提出的严格规范市场行政执法程序行为,积极发挥商会平台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设计、加强善意执行理念以及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公共律师机制等五方面的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具有积极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推动提案提出事项的落实,我们通过调研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征求了商协会和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并当面听取了您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了具体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深刻领悟、把握“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精神实质,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企业发展,在优化民营经济法治营商环境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全面落实保护性司法政策,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坚持对涉案企业经营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慎用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严防“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部署开展专项监督,重点解决一些涉企刑事案件长期“挂案”,该撤不撤、该结不结等问题,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挂案”,帮助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二是全面深化涉企司法保护。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30条意见、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24条举措等,聚焦企业法治需求精准提供检察服务。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市工商联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对企业犯罪逐案评估是否启动合规程序,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简易合规、外地企业异地考察等办案模式,工作做法在全国推广。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改革,携手法院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联合司法行政机关优化监管方式,允许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从事经营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市场活力。三是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千方百计保护好市场主体”的工作理念,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会同纪委监委和司法局,推动市、县两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建设全覆盖,持续凝聚“法润三江、情暖甬商”工作合力。深化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检察法律监督“三头融合”职能,协同发改、经信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协作机制,确保实现涉企投诉“一站式”处理。共移送交办市场主体各类投诉550余件,投诉人对中心回访满意率达到98%以上。

此外,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中院、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也积极能动履职,努力为民营积极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市司法局、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宁大法学院和省市律协每年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天一论坛”。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协共同签署“百所联百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市经信局统筹市县两级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开展线上“巡访”、线下一对一政策“巡诊”、线上线下结合公益培训“巡播”等。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还需加大,企业合规工作亮点还需挖掘,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监督质效还需提升等等。市检察院将围绕上述薄弱环节,结合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一同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落实涉企司法政策

一是做实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推进少捕慎诉慎押,严防“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活动,会同公安、法院完善涉企“挂案”预防和清理长效机制,帮助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以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八大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为抓手,以打击为先、促治为要,深挖“利益链”“保护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民企内部贪腐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助推清廉企业建设。

三是多方位跟进检察履职护企举措加强涉企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开展涉企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执行监督等工作。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不正当竞争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护航安全发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维护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加强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二、积极回应企业法治需求

一是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企业合规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合规案件办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持续完善合规工作机制,优化合规工作流程,细化异地合规、简式合规以及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健全类型化合规建设指南。加大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力度,不断拓展案件类型,提升办案质量,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加强企业合规宣讲。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司法保护质效。依法严惩各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适时出台涉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案件会议纪要,统一类案证据把握标准和执法司法尺度。完善刑行双向衔接机制,深化与市场监管局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等领域合作,落实“1+3”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办好知识产权检察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探索,保护宁波智能制造成果、护航智能制造升级,为持续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第一城、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提供公益诉讼检察支持。

三是充分供给优质检察法治服务。整合市县两级力量组建“启明星”企业法治宣讲团,建立课程资源库,29名宣讲团成员围绕企业合规实务、知识产权保护、内部贪腐防控、金融风险防范等主题开展企业法治宣讲,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规避风险。开展送法律、送服务、减风险、减压力的“双送双减”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贴近一线、走进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或减少专业性问题与困难。

三、联动履职形成法治合力

一是提升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质效。履行好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日常管理职责,着重在强履责、顺机制、重赋能、提成效上下功夫,推动营商中心提质拓面。市县两级营商中心与工商联共同开展“企业全周期法治保障”专项行动,助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营商环境直通站92个,覆盖企业9788家,打造企业服务新通道。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深入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开展一线走访;面向在甬企业进行线上问卷调查,推动服务供给与企业法治需求精准匹配。

二是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加强与工商联、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协调配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针对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涉案企业合规、营商环境保护等主题发布典型案例,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此外,市司法局将加强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等法律服务职业建设,持续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着力提升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服务能力。市工商联通过商协会排摸符合设立公司律师条件的民营企业,支持设立法律事务部发展公司律师,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各类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推进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履行检察和解、支持起诉等职能手段,同步推进司法办案和矛盾化解。积极探索和运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涉企案件和解工作,在依法自愿前提下,引导当事人事了人和。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利用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平台优势,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对接联动,借助律师、仲裁、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力量,全力推动涉企特别是涉中小微企业纠纷的化解。

再次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诉我们。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3523

 

(联系人:       电话:057489386124 

抄送:市政协提案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3523日印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