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19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7-24   

宁波市司法局:

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90号《关于加快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的建议》提案由我院协同你院办理。现将我院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持续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机制

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帮助企业切实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并于2022年11月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一是从需求侧入手,把准企业诉求,提升司法精准服务力。加强与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市企保协会等的沟通协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主动走访企业、商协会,搭建交流平台,倾听市场主体心声,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探索实施投诉保密制度、商协会代为投诉制度等7项制度机制,推进司法精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今年,营商中心与市工商联携手在市县两级开展“企业全周期法治保障”专项行动,通过开辟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进行涉企法治宣讲等方式,全面了解、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及时回应、积极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市县两级营商中心在业协会商会设立营商环境直通站,通过现场服务、线上平台、热线咨询、开设征求意见箱等形式,打造企业服务新通道。二是在机制上,注重源头治理,提升市场主体感知度。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吸纳发改委、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涉营商职能相关部门共同协调会商,推动实现涉企投诉监督办理集成作战,让企业只进“一扇门”即能解决诉求。以两级全覆盖为新起点,重构业务运行流程,全市实行统一的受理标准、办理时限、办案流程和文书模板。同时,在被投诉机关反馈办理结果的基础上,突出营商中心的调查核实,增强主动性、亲历性,更好地把握双方争议焦点、高效回应企业合理诉求。注重源头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入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同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商务局和经信局,借助专业调解组织和商协会力量,将涉企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聚焦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通过协调、听证、调解等措施的有机结合,妥善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努力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减轻包袱。三是在闭环上发力,处置监督并重,提升问题监督反馈力。通过横向协同、纵向联通,构建起一套针对各类投诉能够快速反馈,高效处置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形成营商中心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格局。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个案问题,通过闭环管理,督促职能部门履职,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对市场主体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杜绝问题再次滋生。对工作中收到的不属于职能范围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如在办理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时,运用诉前合理赔偿机制促成侵权企业向该企业赔偿3700万元,在刑事打击的同时,让两个企业都生存下来。

二、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市检察院自2020年下半年自主启动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以来,坚持凝聚社会各界合力,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企业发展,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做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企业合规已经成为我市营商环境亮闪闪的金名片。市检察院也作为唯一市级检察机关在全国合规改革推进会上介绍经验。一是事前合规宣传‘治未病’,加强企业犯罪预防。宁波检察机关主动将服务重心前移,向企业问计问需,发挥好合规宣讲、合规预警作用,协助企业养成合规意识、增强合规素养,助力企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掌握发展主动权。选派两级院优秀骨干组建“启明星”企业合规宣讲团,开发企业外贸、税务、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交易、企业内部管理等领域10余门企业合规法治课程。一年多来,宣讲团立足于“启迪法治、明辨是非”的宗旨,主动走出去为企业开展法治宣讲百余次。特别是2022年以来,通过市经信局8718网络平台多次开展宣讲,覆盖范围更广,受益企业更多。二是事中合规考察‘治已病’,推动企业合规整改。市检察院会同市工商联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选聘115名专业人员,出台7项企业合规工作规范文件,为企业合规提供人才保障和制度遵循。指导、携手各成员单位,深入了解企业涉案情况,认真研判合规突出问题,精准把脉、对症下方,制定出务实、管用的合规计划。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简易合规、外地企业异地考察等办案模式,2022年对整改到位的23家企业不予起诉,工作做法在全国推广。三是事后合规建议促健康,督促企业堵塞漏洞。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执行、整改情况的审查把关、动态监管,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让“带病”企业经过合规建设实现“司法康复”。对于合规承诺没有落实到位的涉案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实既“厚爱”又“严管”。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行业治理难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企业合规经营、行业合规运行,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联系人:王莹            电话:89386124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33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33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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