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24   

罗培栋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宣传和预防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的建议》(第188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院高度重视您的提案,接到通知后,我院即对您提交的《关于宣传和预防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的建议》(第188号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当面听取了您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了该建议的具体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宁波发展的“金名片”,是宁波经济的最大特色和最大优势。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害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立案难、危害大等问题,对企业正常经营和整个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困扰和伤害。对此,宁波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能动履职打击、预防涉民营企业犯罪,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零容忍”态度从严打击侵害甬商甬企权益的违法行为

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合同诈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类犯罪案件458773人,为大批企业挽回各类损失。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涉企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制造业单项冠军生产企业音王公司商业秘密被窃案,就是该公司曾经的工作人员有预谋作案,经检察机关有力指控,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展现了检察机关打击涉企类犯罪的坚决决心。

二、充分利用检企交流平台,积极开展涉企犯罪立案监督

充分利用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打造检企交流平台,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涉企犯罪案件,往往存在案情复杂、民刑交织、跨地域犯罪、企业掌握证据较薄弱等特点,为企业报案顺利启动立案程序带来一定障碍。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作为全市有关营商环境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完全可作为畅通企业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更好倾听企业声音。在掌握企业权益受到侵犯的线索后,积极向企业提供证据搜集指引,在必要时依法及时开展立案监督,确保刑事案件顺利从企业内部调查进入司法程序,使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

三、以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法律宣传,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体系化发布了涉企检察工作白皮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智慧,在此基础上,全市两级院将选编一批具有办案指导意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作用。2021年初,宁波市检察院成立了由两级院优秀检察官组成的“启明星”企业刑事合规宣讲团,先后推出了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策略、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10多个课程,授课30余次,受到企业好评;今年,该宣讲团升级为“启明星”企业法治宣讲团,加入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内容,全方位为企业法治提供法律服务。530日,“启明星”企业法治宣讲团第一讲就在贵公司所在慈溪市高新技术园区开展。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送法入企的力度,切实助力民营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引导企业构建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预防涉企违法犯罪。

四、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对于企业而言,既需要在权益被侵犯后得到及时救济,也迫切希望能预知风险、堵塞漏洞。在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将为企业剖析案发成因,“量身定制”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合规经营,指导、帮助涉案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刑事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封堵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利益行为的生存空间。同时,从对个案的深度剖析向对类案的共性分析转化,发掘行业性、普遍性问题,联合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多层次多角度构建民营企业反腐败机制,全面保护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与公安局、司法局协调做好打击涉企犯罪、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宁波市公安局自20199月以来,共破获涉企案件533起、挽回经济损失4.83亿元;不断构建完善警企沟通体系,已在全市建成市级中心1家、县级分中心12家、警企服务站104个,建立健全警企联席警官制,依托宁波公安微信公众号和“11087”网上平台等搭建警企双向沟通快捷渠道,积极开展情报线索搜集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将安全与保障送上门宁波市司法局以提升律师企业法律服务水平和效能为基础,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工商联、宁波证监局对接,搭建法律顾问服务平台持续法治体检活动,及时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编制民营企业内控合规通用版指引,组织企业合规专题培训;开展问卷调查及座谈,找准企业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助企纾困服务措施。宁波检察机关将协同相关单位做好个案沟通协调、联系会议、同堂培训等工作,形成服务企业发展合力。

习近平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宁波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以“专业化履职、民生化服务、长效化发展”为导向,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优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诉我们。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362

 

 

(联系人: 张;路     电话:0574—89386115

抄送:市政协提案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36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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