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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7月7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围绕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讲授专题党课。市委主题教育第八巡回指导组组长陈红伟到会指导,市院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基层院检察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如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党课中,何小华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融合运用历史典故、名言警句、具体个案,系统分析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核心、检验标准、基本要求和路径方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坚持“立足全局发展检察”,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跳出检察发展检察”,注重将检察业务纳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维视角,努力实现业务评价与社会评价、地方评价的有机统一。坚持“深入检察发展检察”,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发展规律,为全国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锻造一流作风,营造一流检察发展环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不断完善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树立公生明、廉生威的新风正气。全市检察干警要坚持敢于担当,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克服好人主义和本领恐慌,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干净树立权威,以公平汇聚人心,带领广大检察人员提升廉洁能力。
三、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按照“质量、效率、规范、创新”四个方面抓好业务建设。持续深化推进“三名工程”建设,结合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点工作找准创新创优点和突破口,努力成为特定业务领域的“单项冠军”,培育形成有影响力的“名、优、特”。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人才培养、素能提升、队伍管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切实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