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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院联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
为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聚焦司法实践难题,加强检校合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7月5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薇,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挺及理论界、实务界多名专家、学者莅临指导。来自全国十余个省及全市未检检察官、从事涉未案件办理的公安、法院干警、律师代表共150余人到场参加。全省各级涉未公、检、法干警和律师代表在各分会场以视频连线直播方式共同聆听了培训。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培训系全国首次就该《意见》《解释》面向一线办案人员的同堂培训,旨在进一步深化加强相关办案人员对上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加深对未成年人特殊身心特点的了解与认知,从而全面提升涉未性侵案件的办理水平,更好地保护“最脆弱的人”。
培训中,李厅详细介绍了《意见》和《解释》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和思路,分析了在原有司法解释基础上增删修改条文的情况,强调了理解与适用应把握的原则,并就相关内容逐条解读,此外,还就办案实务中的部分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广州市捷和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张欣华博士进行了以“心理咨询在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实务应用”为主题的授课,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通过多个案例向大家展示对性侵案件中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技巧。英国警事学教授加文·奥克斯堡以视频录播方式进行了以“询问儿童受害者和证人的问题与技巧”为主题的授课,介绍了国外对性侵案件中儿童被害人和证人的询问模型。
培训会期间,李峰副厅长还专程到鄞州区院调研指导,并现场考察了“一站式”办案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