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宁波召开
10月25日至26日,浙江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宁波海曙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今年以来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研究谋划了明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梅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各市检察院分管行政检察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基层院领导、行政检察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杭州市院等十一家单位作了经验交流,省院第七检察部林群晗主任通报了前三季度全省行政检察绩效情况,各市院围绕今年以来行政检察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打算及明年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胡梅奎
胡梅奎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行政检察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行政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精准发力,切实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要敢于监督,切实提高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监督率;精准监督,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改判率;迎难而上,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率;持续深化,推进行政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
二是聚焦重点,切实增强行政检察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责任担当。要找准行政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等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做优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专项监督,深化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继续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社会治理,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拓展领域,切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要深刻认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整合资源,对内加强与刑检部门协作配合,对外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构建良好的案件移送、反馈、会商工作机制;主动作为,根据工作指引做好案件规范化审查,严把法律文书质量,加强对不起诉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梳理出具体适用规则;积极推动,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和数字检察在案件信息采集、智能筛查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夯实行政检察基层基础。要加强政治引领和廉政建设,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检察业务相融合;加强行政检察办案力量,明确专人办理;加强业务素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行政检察骨干力量;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发挥“检校合作”平台作用,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