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2号《关于落实酒吧、KTV监管责任 杜绝未成人进入的建议》提案由我院协同你局办理。现将我院的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多发,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此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采取相关工作措施,积极推动涉未成年人公共服务领域治理。下一步,我们还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立足司法办案职能,督促加强监管。对于日常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公共服务场所如酒吧、KTV、旅馆等为牟取经济利益,随意接纳未成年人,成为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实施犯罪易发场所等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酒吧、KTV、旅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监管。
二是强化联动协作。去年6月,市检察院和未保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及市人社局等7家单位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旅馆、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相关经营者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要求人社部门、文广旅游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对歌舞娱乐场所、旅馆加强监管。发现歌舞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未按规定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旅馆未按规定进行入住登记,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规定报告的,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处罚。相关单位在接到检察机关移送的行政处罚线索移送单后,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加强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研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
三是推动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意见》的要求,持续加强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对酒吧、KTV、旅馆等特定场所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效果。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场所监管不力、情节严重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落实,努力降低未成年人因进入旅馆、歌舞娱乐场所而引发的犯罪风险。
(联系人:陈昉 电话:89386234 )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