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代表:
您好!
您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提升检律协作效能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中,您围绕检律双方如何开展良性互动协作做了客观、精到的分析。我们认为,该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并积极落实,具体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宁波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省院《关于深化检律协作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等规定,深耕检律协商和交流长效机制。
一、顶层规范,落实检律协作机制保障
宁波两级检察机关秉承一盘棋的思想,采用分管院领导负责,控申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两级院均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定期走访和会商共计83次。市院出台了《关于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的意见》等,该二十条意见目前各个业务部门已基本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到位。去年在全省首创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通过坚持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刚性实施倒逼检察官依法规范办案,在提高控辩协商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基础上,更好地推动律师在控辩协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制定出台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若干意见》《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引(2021版)》《在不起诉决定书、量刑建议书中体现律师意见的通知》等,创新镜头下协商、法律文书体现律师意见等工作,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组合拳”。该制度获省院贾宇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转发全省参考学习,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和《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多次专题报道。今年,市检察院又同市司法局、市律协会签《宁波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一体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依托全市同录制度先发优势,采取每月通报、定期抽查等方式,全面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规范适用、全员覆盖,促进听取意见、控辩协商实质化。持续推动在不起诉决定书、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中体现律师辩护意见工作,引导律师及时提出辩护意见,督促办案人员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并在审查报告中予以体现,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并进行通报,督促干警真正将听取和体现相关意见工作落实落细。为了保障试点有效推进,市检察院还同司法局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确定了工作责任和联络员,市法援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组建了一支120名刑辩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供资源不足地区调配使用。
二、保障权利,着力营造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精准办案监督,维护律师权利,加强对常见的侵犯律师知情权、会见权和阅卷权等行为的监督,通过加大办案力度,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从去年到今年6月底,两级院共受理阻权案件数量266件,检察建议数114件,通知纠正120件,查否1件,其中属于公安未送达文书或告知移送情况、未告知涉嫌罪名及有关情况、限制律师会见通信等情形共209件,检察机关共53件,法院4件。如象山县院办理的律师霍某某向该院反映公安机关的电子卷宗存在不完整、证据缺页等问题,严重影响其对案件的整体了解和判断,希望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纠正。该院控申部门依法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多次组织召开检律联席会议,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商沟通,确保整改到位。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公安机关通过落实考核机制加强责任意识,增购高速扫描仪,组织电子卷宗制作培训,指定专人审核推送,电子卷宗日趋规范,该案被高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予以推广。今年贾宇检察长3次对这块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对标建设“新时代检律关系标杆省”,继续强化律师依法履职保障,助力法治中国示范区。今年,两级院也将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检律协作领域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健全完善检察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断拓展检律协作领域。如去年9月1日,由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了宁波市第二届检律控辩大赛,辩论赛上充分展现了检察人员、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思辨能力。这样的检律互动活动今后还会举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第二期也在积极筹备中,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交流,加深检律合作共建。今年市检察院将和市司法局、市律协出台《关于在检察院设立“律师工作室”的意见》,该《意见》将进一步拓宽检察官和律师工作的交流渠道,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促进检律关系良性互动。包括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组建专业律师队伍、开通律师阻权反映热线电话,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律师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控告申诉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研讨会,对涉及最新检察业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工作交流、推动解决检律前沿领域热点问题的合作互动;由检察院灵活组建由检察官和值班律师为成员的“和解引导员”,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进一步促进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
四、数字赋能,为律师执业提供更优检察服务
完善便利律师工作的检察服务机制,以我省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广使用浙江检察APP等司法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健全律师预约、接待、阅卷、沟通机制,以信息平台为载体实现程序告知、法律意见书提交、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提交及案件程序信息查询,努力提供“一站式”“零跑腿”移动办事服务。如慈溪市院利用数字赋能,联合司法局法律援助部门,运用大数据核查的方式,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向涉及到的不同的违法单位、部门,提出纠正整改通知,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发挥诉讼作用,促进法治进步,做了充分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象山县院联合案管部门运用数字化建模,首先从浙检APP,办案软件、案管办来访律师登记中对系统中犯罪嫌疑人聘请辩护人的案件列表清单合并,后对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时的辩护律师情况进行线下逐一核实,从而筛选出值班律师代替辩护律师在场见证具结的不规范案件。今年市检察院将出台《关于规范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特殊人群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流程的意见》,该《意见》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一体化办案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通知、受理、指派的单轨办理自动留痕。届时公安机关将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同时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及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立案决定书、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等材料一并推动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同步审查,从源头上保障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权利。
当然,在开展检律互动的工作中,我们也看到不少问题得存在,例如如何更好地保障律师权利的行使,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检律相互监督。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在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办案方式等方面共赢共助,共同塑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张佩君 电话:89386117)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