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挂司法警察支队牌子)、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检察技术处、检务保障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16 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另设置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663.55万元,支出总计11,663.5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850.20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663.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66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6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9.05万元,占92.85%;项目支出834.50万元,占7.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63.55万元,支出总计11,663.5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50.20万元,增长7.86%。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19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年中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0.20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年中项目经费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5万元,占0.25%;公共安全(类)支出9,287.40万元,占79.63%;科学技术(类)支出126.49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58万元,占7.85%;卫生健康(类)支出321.10万元,占2.75%;住房保障(类)支出983.44万元,占8.4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年中项目经费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指标为年中追加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653.52万元,支出决算为860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跨年实施,经费结转到2021年使用。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指标为年中追加下达。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49.95万元,支出决算为28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待遇有所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6.71万元,支出决算为39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基本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缴费情况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的抚恤金为年中预算追加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1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72.51万元,支出决算为9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8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97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6.83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为预算追加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29.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人员经费8,73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9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8万元,完成预算的87.4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从严管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38万元,占68.3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31.57万元,下降27.46%,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执法办案用车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70万元,占31.7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7.86万元,增长25.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单位来院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调研考察较2019年明显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0.18万元,支出决算为83.38万元,完成预算的92.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0.18万元,支出83.38万元,完成预算的92.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严格管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1.2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万元,完成预算的93.93%。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单位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累计1,95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单位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235批次,1,95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10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基本与预算数持平;比2019年度增加256.44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设备过保修期维护维修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部门自评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财政评价项目0个。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
无
3.部门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是指用于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8.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用于电子数据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指检察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刑事犯罪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对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指检察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指检察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指检察机关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房改规定的标准发放的租金补贴支出和按房改规定的标准计算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