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至6月宁波市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
发布时间:2020-07-28作者: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学先进、争一流”目标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展。现将主要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受疫情影响下降明显,涉疫犯罪得到有效打击,诉讼监督整体推进有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950人,同比下降46.30%。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168人,同比下降45.03%,批捕率74.32%,同比上升0.95个百分点;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49人,同比下降47.66%,不捕率25.68%同比下降0.95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6994人,同比下降20.52% 。经审查,起诉6285人,同比下降9.42%,起诉率83.77%,同比下降1.78个百分点;不起诉1218人,同比上升3.92%,不诉率16.23%,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
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635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47%,同比上升67.23个百分点,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093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056人,采纳率99.10%。
(二)办理涉疫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案件37件,书面提出意见2件。受理审查逮捕5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4人,批捕率94.74%;不批准逮捕3人,不捕率5.26%。受理审查起诉97人,起诉53人,起诉率94.64%;不起诉3人,不诉率5.36%。
从起诉涉疫案件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为主,起诉40人,占比68.97%,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件,占比8.62%,起诉开设赌场罪3件,5.17%,三罪合计占82.7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54件,同比上升100.00%,监督后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撤案)52件,占监督数的96.30%,同比上升14.81个百分点。
纠正漏捕、漏诉。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8人,同比上升433.33%,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6人,同比下降55.00%。
侦查、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78件,同比上升32.20%;侦查机关和法院采纳64件,采纳率82.05%,同比下降12.86个百分点。
刑事裁判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裁判提出监督32件,同比上升52.38%,其中提出二审抗(扣除撤抗)16件、提出审监抗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刑事裁判监督法院采纳21件(包括改判、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采纳率65.62%,同比下降34.38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16件,同比上升39.35%,其中超期羁押5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5人,非监外执行57件;监外执行51人;财产刑执行82件。同期已纠正172件(人),采纳率79.63%,同比下降13.27个百分点。
(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1人,同期已生效有罪判决52人。
二、民事检察办案数量增长明显,监督力度加大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6件,同比上升16.38%;办结274件,同比上升90.28%;提出监督93件,同比上升158.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件,提请抗诉27件,提出抗诉15件。法院再审审结25件,改变原裁判22件,法院再审改变率88.00%,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2件,同比上升266.67%,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350.00%,被法院采纳6件,采纳率66.67%,同比上升16.67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6件,同比上升500.00%,提出检察建议77件,同比上升755.56%,被采纳47件,采纳率61.04%,同比下降16.74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办案数量增长明显,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1件,同比上升34.78%件,办结20件,同比下降28.57%。全市尚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和提请抗诉案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0件,同比增加20件,尚无提出检察建议案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09件,同比上升5350.00%。提出检察建议68件,同比增加68件,被采纳30件,采纳率44.12%。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有所下降,“等”外领域案件增加明显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78件,同比下降16.7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0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38件;立案280件,同比下降18.1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5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5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98件,同比下降20.8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3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75件。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53件,占77.27%,同比下降13.0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0件,占10.1%,同比下降68.75%;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0件,占5.05%,同比下降16.6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占1.52%,同比增加3件;“等”外领域12件,占6.06%,同比增加11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91.67%,其中民事公益起诉2件、行政公益起诉0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量受疫情影响总体下降,特殊制度开展平稳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人,同比下降53.24%,批准和决定逮捕30人,同比下降62.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8人,同比下降48.15%,不捕率48.28%,同比上升7.98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5人,同比下降14.63%,起诉55人,同比下降40.86%,不起诉61人,同比上升41.86%,附条件不起诉23人,同比下降34.29%,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人,同比增加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0人,同比下降78.26%,不起诉率55.04%,同比上升6.41个百分点。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65次,同比下降33.67%,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社会调查35次,同比上升45.83%,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9件,同比上升12.5%,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6次,同比上升100%,参观法治教育基地0次,去年同期2次,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个人和单位起诉2件,同比增加2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信访数量小幅上升,刑事申诉案件大幅上升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4228件,同比上升6.1%,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12件,同比上升148.89%,审查结案71件,同比上升57.58%。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8件,同比上升100%,发放救助金20.8万元。
七、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打击“保护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431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640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8575人,决定起诉13811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29人,起诉263人。
八、检察长办案结构优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数量上升明显
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含副检察长,下同)办案357件,同比下降26.99%,其中刑事检察273件,刑事执行检察34件,民事行政检察13件,公益诉讼13件,控告申诉7件,未检17件。其中基层院检察长办案323件。
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8人次,同比增加300.00%,其中基层院检察长列席2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