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分别设立驻缉私局、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5-28   

  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宁波海关缉私局、宁波海警局签发《关于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4月23日上午,市检察院吴巧森副检察长与宁波海关缉私局谭佳华局长共同为驻缉私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5月25日上午,市检察院吴巧森副检察长与宁波海警局丁建国局长共同为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今后,市检察院将以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加强与缉私局、海警局的执法办案协作,进一步完善走私案件、涉海案件衔接机制,强化“两项监督”,加强海洋公益诉讼工作联系,提升引导侦查活动效果。以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为契机,市检察院与缉私局、海警局将定期互相通报联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共同提高案件质效,积极推进宁波港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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