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完成共性工作的基础上,确定2018年市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如下:
1、全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升级版。加强检察环节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重视基层检察室在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依托基层检察室,重点开展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治宣传教育,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重点,面向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对新型涉众型犯罪防范“一次性”书面释法;向社会各界全面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职能,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
2、深化“互联网+检察服务”改革。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便民信息化建设,确保提供检察服务的同时实现普法宣传及时、高效、便民。
3、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依托 “检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花季关护工作室”等,进校园开展宪法宣讲、未成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等活动。
4、面向非公企业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三·四”主题日活动, 以“百名检察官走访百家非公企业”和青年干警入企法律服务活动的形式,加强与辖区内重点非公企业联系,宣传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会同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完善协作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构建新型检企关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向基层商会会长、企业家进行普法宣讲。
5、依托宁波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利用图文、视频、H5、微电影等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定期发布以案释法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