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4月11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戎雪海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戎雪海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间先后有367个集体和832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涌现全国先进工作者陈永明、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楼若林等一系列先进典型。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五年来,我们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8240人、审查起诉案件93999人,人均办案量达到全国平均数两倍以上,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居第二。严格把控捕诉案件质量。联合侦查机关细化规范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和工作流程,全面实行捕前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制度,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229人。全面推行公诉案件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健全庭前会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工作机制,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经补充侦查仍达不到起诉标准的,不起诉1009人。未出现诉后判无罪情形。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刑事侦查监督,监督撤案146件,监督立案878人、纠正漏捕445人、纠正漏诉553人,漏犯到案后全部被作有罪判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24件,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17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审查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9605人次,纠正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477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65件,法院已纠错改判133件;查处虚假诉讼35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人;针对民事执行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8件,法院采纳228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注重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慎捕慎诉,对2119人及时封存犯罪记录,对115人附条件不起诉,经跟踪帮教有22人考上大学。对外省籍涉罪人员依法定罪不捕2204人,定罪不捕率从2012年的2.43%逐步提升到2016年的10.94%。推动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传染病患者刑事案件提前通报和特殊办理机制,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关于死刑犯执行前会见近亲属的若干规定》,依法保障死刑犯在临刑前获得人道主义抚慰的权利。
二、深入有效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五年来,我们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986件125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12件1019人,其中大案775件,处级以上要案119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 “为官乱为” 问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74件240人,其中重特大犯罪67件,处级以上要案13人。所有案件均未出现无罪判决情形,一审服判率达到90%以上。巩固提升司法办案社会效果。突出查办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业性系统性案件,以向三江河道倾倒渣土泥浆、排放工业污水等社会热点问题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国企改革重点环节为关注点,立案查办多名市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作为全省唯一地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王敏等4名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十二五”时期在我市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方案》,努力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48533批次,对388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建议取消或限制竞标资格。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131份,全部获得采纳。
三、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紧跟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先后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宁波建设、基层换届选举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眼于巩固国家政权稳定和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批捕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涉枪涉爆犯罪167人、起诉260人;批捕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3468人、起诉4093人。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促使929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部署开展涉检信访矛盾大排查,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2379件,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和极端信访事件,圆满完成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等检察环节维稳安保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立足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957人,同比增长89.41%。围绕促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582人,同比增长254.88%。积极参与“逃废债”集中整治,起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1829人,同比增长91.52%。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及时批捕203人、起诉411人。积极参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集中整治,批捕相关犯罪460人、起诉974人,同比分别增长307.08%和718.49%,成功办理国内首例特大制售“地沟油”案,该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坚持把保护绿水青山作为检察民心工程,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86人、起诉644人,同比分别增长157.66%和89.97%;部署开展破坏海洋渔场渔业资源专项监督,监督立案或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27件125人。
四、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优化完善工作机制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担当改革作为政治使命,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努力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在全省首批启动员额制改革,完成369名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主动研究建立办案组织设置与运行等多个配套机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更趋健全,市院和慈溪市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创新。自主建立检察创新管理平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机制改革,立项培育113个创新探索项目,经综合评估在全市推广13项,有5项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创新成果,占到全省获奖总数1/4以上。按照“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原则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我市检务透明度指数在全国49个较大的市中排名第三。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试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所提检察建议被采纳158件。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区县(市)检察院反贪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任务如期完成,市级转隶工作平稳推进。市、区县(市)两级院均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课题研究小组,深度谋划下步内设机构改革和工作机制调整,确保在对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程序衔接中加强法律监督。
五、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提升社会公认水平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身过硬的观念,矢志不移狠抓严肃教育、严格管理、严密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专项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按时保质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会同市司法局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等11种情形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全面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率先研究制订检察公信力行为守则,我市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公信力建设唯一市级试点地区。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保障律师会见权、文明办案专项整改,注重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主动起草并与市司法局会签强化律师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努力打造过硬队伍。高标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为目标,系统谋划检察人才培养和专业能力建设,4人获评国家级检察业务人才,17人获评省级检察业务人才。突出强化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市检察院成为全国首批、我省唯一市级“科技强检示范院”。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绿色司法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锻造铁军为保障,继续按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奋勇争先、在全国同类检察机关中对标争先”的目标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维护稳定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融入后G20时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升级版。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忧患意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全心投入、全力以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是在服务发展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坚持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特别是要密切关注“拆治归”以及“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预见性、提高服务精准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护航非公经济发展,深度参与剿灭劣V类水攻坚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三是在强化监督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坚定不移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精准施策发力,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尤其是要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在改革创新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全面推进落实上级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积极负责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为动力深化拓展法律监督职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宁波经验。进一步加大检察创新力度,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智慧检务、“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等为重点,构建宁波检察品牌方阵。
五是在锻造铁军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深入贯彻市委关于从严锻造“四铁”干部队伍的决定,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争当宁波铁军的排头兵、先锋队。强化检察人员“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狠抓检察人员素能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规范文明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