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未检办调研未检工作座谈会在慈溪市检察院召开
12月12日下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调研未检工作座谈会在慈溪市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主持会议,部分市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及基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前,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宁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澜,慈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媛等领导的陪同下到该院首个花季关护工作室——杭州湾职校花季关护工作室参观,并听取了该院花季关护工作介绍。参观结束后,座谈会在慈溪市检察院召开。黄生林副检察长指出,慈溪未检工作是浙江省未检工作的发祥地之一,在全省较早建立起了未成年人关护工作室,对于推动全省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检察长戴立新、慈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红晖、宁波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李丹、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春燕工作室主任章春燕等12位基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市县两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就本地未检工作亮点和工作思路进行汇报。慈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红晖重点围绕检校共建打造新型载体、年龄审查夯实案件质量、“学校+”帮教携手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等方面就该院未检工作亮点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在听取大家的汇报后,郑新俭主任对浙江未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有做好未检工作的坚强信心和决心。信心来自于对未检工作重要性的充分认识,要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把握好和总结好未检工作的核心理念。要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未检工作的核心理念,并将此理念贯穿到未检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做好未检工作。四是始终贯彻体现综合保护原则,整合检察机关内部相关职能,最大化保护儿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