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瀚检察长调研奉化区检察工作
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莅临奉化调研检察工作。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戎雪海,奉化区委书记高浩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红伟,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梅亚红等陪同调研。
汪瀚检察长一行实地考察了奉化区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联系点——宁波佳尔灵气动机械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企业发展情况,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相关举措的肯定评价和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建议。汪瀚检察长还来到奉化溪口检察室和派驻溪口派出所检察工作室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两项工作的具体成效。最后,汪瀚检察长考察了奉化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文化走廊、刑事检察办案区等场所。座谈会上,梅亚红检察长汇报了奉化区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室、“基层检察室+”工作机制和案件质量管控机制等三方面的工作情况。汪瀚检察长对奉化区检察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奉化区检察院依托宁波奉化良好的经济社会大环境开展各项工作,业务充实,履职扎实。
汪瀚检察长高度肯定奉化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室工作成效。汪检要求,要继续深化实践,梳理总结,使该项工作能够制度化、长效化,具体要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派驻工作“奉化模式”要结合本地情况,继续深入探索,为全省基层检察机关推进该项工作提供借鉴和启发;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监督定位,把握监督点,紧紧抓住立案和批捕两个监督环节,实现检警关系的合作共赢,共同提升司法为民的水平。
汪瀚检察长肯定了奉化区检察院的案件质量管控工作,汪检认为,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案件质量管控工作尤为重要,具体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好挂帅作用;二是要在省院关于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意见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措施;三是要积极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下的案件评查机制、检委会工作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管控。
最后,汪瀚检察长要求,在各项改革的背景下,奉化区检察院在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奉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